王己由/台北报导
曾经喧腾一时的璩美凤遭友人郭玉铃偷拍性爱光盘散布案,台北地方法院审理璩美凤提出的民事求偿案,九日判决目前入监服刑的前阿梵达讲师郭玉铃,要赔偿璩美凤二百五十九万元。
郭玉铃与璩美凤,原为好姊妹。郭女被控在九十年间,因不满璩美凤与当时的新竹市长蔡仁坚交往,却同时「劈腿」与其它男友交往,为博取蔡仁坚好感,郭女就找来征信社,在璩美凤位于新竹市文化局长的办公室、淡水「海悦大楼」住家等地点装设针孔摄影机、窃听设备,偷拍和偷录璩与他人的性爱画面、谈话录音。
事后,郭女则将偷拍的录像带制作成光盘散布给「独家报导」等多家杂志社,此事并引发社会极大关注。璩美凤主张,郭玉玲的行为,将她的身体赤裸露于社会大众,让她无法面对外界异样眼光,窃听、窃录其行踪和非公开活动及谈话,都已侵害她的隐私权,请求郭女给付精神慰抚金两千万元,和赔偿盗领五十九万元存款。
由于郭玉玲在判刑四年八月确定后,行踪不明,法官在传讯郭女不到情况下,依一造缺席辩论程序辩结全案,并在昨日判决郭女应赔偿二百五十九万元。郭女则在本案判决前,于上月底即将发布通缉前,主动前往宜兰地检署报到服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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