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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谓著作权 ?

在人类社会里,文明的发展与延续,必须藉由许多人的发明、创作才能完成。精神方面的创作,尤其是文学、科学、艺术或其它学术领域的作品更是文明资产的一部分,我们称他们为著作,为了保障这些著作创作者的权益,由国家制定法律予以保护,法律所规定的这些权利,就叫做著作权。

当创作者完成一项著作时,就这项著作立即享有著作权,而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。因此著作权是在著作完成的时候立即发生的权利,也就是说著作人享有著作权,不须要经由任何程序,当然也不必登记。

著作权包括了著作人格权与著作财产权两个部分。著作人格权,是用来保护著作人的名誉、声望及其人格利益的,因为和著作人的人格无法分离,所以不可以让与或继承。著作人格权包括有公开发表权、姓名表示权及禁止别人不当窜改著作,以致损害著作人名誉之禁止不当改变权等三种权利。

著作财产权,主要是赋予著作人即创作著作的人财产上的权利,使他获得实质上的经济利益,促使作者继续从事创作活动,精进创作的质与量,丰富文化内容。著作财产权的主要内容,包括重制权、公开口述权、公开播送权、公开上映权、公开演出权、公开展示权、改作权、编辑权及出租权,一共有九种权利。

为了尊重著作人的权益,利用别人的著作时,不但不能侵害到著作人格权,还应得到著作财产权人的同意或授权。